第1条 协助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的行政工作、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、资产设备和人员等实行统一管理。
第2条 负责实验室的日常业务工作,做好实验室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第3条 协同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与实验室主任确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,近中期目标,组织制订具体的建设计划,并对计划的实施负责,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。
第4条 协助实验室主任组织和协调重点实验室的教学与科研工作。
第5条 对重点实验室人员的科技工作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,并对实验室人员的晋升、奖惩和调整提出建议。
第6条 协助实验室主任组织制定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原则,领导全室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,建设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秩序,搞好实验室成果管理和仪器设备管理。
第7条 制定审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、维修计划及实验物品采购计划,负责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工作。
第8条 结合实验室特点制定出安全防护措施,定期进行安全教育。